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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音乐院校2018年音乐教育专业招生简章汇总

2024-04-10 10:30:56

  各大音乐院校2018年音乐教育专业招生简章汇总3、考生所交报考材料及报考费,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旷考)一律不退。如考生报考其他院校仍需要这些材料,请提前复印,自留副本。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07:00:00 ~ 21:00:00 2018年2月23日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并查看考试安排。

  ●考生所交报考材料及报考费,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旷考)一律不退。如考生报考其他院校仍需这些材料,请提前复印,自留副本。

  背唱普通中小学音乐教材中指定歌曲50首,曲目见我院招生网页zhaoban.ccom.edu.cn,考试时由考官指定考生背唱一首至数首。

  b.其他乐器:考生在《中央音乐学院外音乐水平考级教程丛书》(业余)七-九级中任选两首背谱演奏。

  ·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的原位、转位及终止四六。

  ·新谱视唱:演唱一遍,用固定唱名法,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音程、、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等)。

  我院为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文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符合我院招生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专业录取原则,对考生的校考成绩与文考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原则请参加《中央音乐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及录取方式:

  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本科(文/理)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然后,在按照专业成绩、文考成绩各占50%合成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考生需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有关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高考报名地省级高招办。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专业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得省级专业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所有考生均须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高考报名。具体报考政策及办法请考生自行向本人所属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咨询。

  网上报名步骤:报考须知-基本信息-资料上传-联系方式-报考专业-网上缴费(初试专业考试结果查询费)-记录网报编号。 报考费用:初试费100元、复试费100元、三试费100元(其中,音乐教育方向初试费200元,复试、三试一并进行的专业一次性收费200元);留学生报考费一次性收费500元。 校考材料领取时间:2018年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报考审核:进入各招考方向最后一试的考生,务必由考生本人办理报考审核手续。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经审核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视为专业考试不合格,后果自负。审核时于,考生需携带如下报考材料: (1)校考专业准考证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艺术类考生(或高考)报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合格证或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有一定的音乐实践经验,音准、节奏感、音乐记忆好;掌握乐理知识、音乐常识,普通话会话能力好;有一定的钢琴、声乐基础及应用能力;并有良好沟通能力。

  A.钢琴练习曲一首,备考乐曲两首(抽考一首,其中有一首必须是海顿、莫扎特或贝多芬作品57号之前的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音阶与琶音四个八度(四升四降以内抽考)。

  B.钢琴练习曲一首,备考乐曲两首(抽考一首,其中有一首必须是海顿、莫扎特或贝多芬作品57号之前的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音阶与琶音四个八度(三升三降以内抽考)。

  (1)视奏:钢琴为主报项目者,视奏程度不低于钢琴考级五-六级水平;以声乐或器乐主报者,视奏程度不低于钢琴考级水平。要求准确完整,有表现力。评分比例25%。

  2、记谱法。包括各类谱号谱表、各种音符休止符、钢琴音域与音组划分、音名、唱名、中央C、标准音、全音半音分类、等音。

  3、音乐常用记号与术语。包括速度记号、力度记号、演奏法记号、省略记号、装饰音、常用外文术语等。

  4、节奏节拍。包括节奏概念、节拍强制规律、拍子类别(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拍号、音值组合等。

  5、音程与。包括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原位音程、转位音程、等音程、复音程、音程的识别与构成:调式调性作用下的解决等。

  6、调式调性。包括大小调式民族调式及中古调式音阶、调式音级名称与功能、调与调号、调式变音、特性音程、调关系、半音阶、旋律调性分析、旋律移调和译谱等。

  2、节奏概念清楚,较好掌握街拍强弱规律和不同牌子类别特征,可以进行较复杂的音值组合;(分值比例约25%)

  3、能识别、构成各种音程、及其转位形式,理解它们与调式调性的关系;能在调式调性功能范畴内解决各种不协和音程与;(分值比例约25%)

  4、能识别、构成各种常见调式音阶,并熟悉其调号;了解调式音级及其功能,基本掌握各种调式调性关系,能进行一般旋律调性分析;可作旋律移调。(分值比例约20%)

  2、题量:一级考试试卷题量控制在一般水平考生120分钟内完成二级与考试试卷题量均控制在一般水平考生90分钟内完成。

  专业成绩为校考各科目加权成绩。专业成绩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内考生无校考科目单科成绩合格要求,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外的考生仍须符合各校考科目单科成绩合格要求。

  上述各专业成绩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前50%(四舍五入)的考生,可享受高考外语成绩合格标准降低政策。降分额依据排名确定,最高可降20分,每一名次降分额扣减1分。

  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系统(网址:预计将于2018年3月5日开通,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专业排名及各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并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文考证)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我院作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自主划定高考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月初在官网公布。

  ①湖北省考生的省统考成绩必须达到 2018 年湖北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统考合格线方可报考我院相应类别专业。

  ②非湖北省考生所报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所报专业未涉及省级统考的,可直接报考我院。有关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高考报名地省级高招办。

  ②我院专业考试报名(含湖北省内、省外考生)均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纳考试费用,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缴费方式。

  ③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仔细校对所填报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所填报名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

  ④考生未在我院公布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缴纳费用或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相关要求,将视为专业报名无效,不予考试。

  网报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 9:00-17:00。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 ()中的 “考试日程” 栏目中另行公布。 说明: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教育招考方向,省统考须选择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美声、民族唱法),如省统考已考钢琴演奏科目,我院校考须参加声乐演唱科目,如省统考已考声乐演唱科目,则校考须参加钢琴演奏科目。省统考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基本乐理、听写与听辨、视唱、音乐常识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作为我院音乐学(音乐教育)校考相应科目成绩。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教育招考方向须参加校考。 现场确认和领取专业准考证 (1)时间:2018 年 2 月 23 日(9:00—17:00)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 1 号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教学楼一楼。 (3)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①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非湖北省考生所报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需提供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证明材料(考生省统考成绩及省统考合格分数线复印件)。如所报专业未涉及省级统考则需提供已参加 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 10%+声乐演唱 40%+钢琴演奏 40%+基础乐理 5%+视唱 3%+听写与听辨 2%。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 10%+声乐演唱 40%+钢琴演奏 40%+基础乐理 5%+视唱 3%+听写 2%。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符合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2018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1.考生报名须提供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合格证明。

  注:非浙江省考生须获得与报考我院专业(招考方向)对应的所在省统考(联考)合格证;考生所在省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专业(招考方向),或所在省未做相关要求的,考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请考生自行了解所在省招生政策。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统考(联考)规定造成我院专业校考成绩无效,进而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浙江省考生可直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

  2.我院各本科招生专业(包括“三位一体”招生专业),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招考方向)。其中,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西洋乐器演奏)、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表演(指挥)、音乐学(师范)专业(招考方向)的考生,只能在招生计划栏所列相应类别中选择一项,不可兼报。

  3.各地考生必须统一参加我院在杭州组织的专业校考,专业校考分初试和复试两次考试,初试合格方可进入复试。收费按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批准项目与标准执行,每人每次收费 110 元。缴费完成后,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费用均不予退还。

  考生初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自助上传证件照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网上自助打印专业准考证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缴费。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按照网页提示和简章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凡有下列情况者,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更改:(1)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网上缴费成功。

  凡考生未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或不按要求报名,因误填、错填、漏填、填报虚假信息、填报内容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缴费时间:2018 年 2 月 1 日 10:00——2 月 11 日 15:00 自助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 年 2 月 25 日——2 月 27 日 初试考试时间:2018 年 2 月 28 日——3 月 5 日 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至我院现场办理复试确认、报考审核、缴费、领取复试准考证等手续。复试名单及考试日程安排将在浙江音乐学院官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未按时办理复试相关手续、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 现场办理复试手续须携带以下材料: (1)校考初试准考证原件;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 术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所在省有组织相关专业统考(联考)的,须提供所在省专业统考 (联考)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办理复试手续时间:2018 年 3 月 9 日 9:00——16:00 复试考试时间:2018 年 3 月 10 日——3 月 12 日

  ①声乐演唱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考生如需伴奏,请提供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并按谱面原调演唱,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乐器演奏一律不使用伴奏。

  ②乐器范围: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 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竹笛、笙、唢呐、二胡、板胡、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大)阮。

  ★ 2019 年起,钢琴演奏复试曲目要求如下:1.练习曲一首(含音乐会练习曲);2.乐曲一首(含复调作品、奏鸣曲)。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钢琴演奏或乐器演奏 50%。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100 分)=复试成绩=声乐演唱 50%+钢琴演奏或乐器演奏 50%

  (2)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两门科目过关合格线按音乐学(师范)招考方向独立划定,原则上乐理、视唱练耳两门单科成绩均达到 60 分为过关合格。如该招考方向考生乐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达到 60 分的人数低于参加该招考方向复试人数的80%,则下调单科合格分数线至该科合格人数达到该招考方向参加复试人数的 80%为止。

  (3)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学(师范)钢琴与声乐、非钢琴与声乐招生计划数的 3 倍分别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70 分。

  (1)初、复试考生均凭专业校考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原件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2)音乐表演专业(除指挥招考方向外)、音乐学专业的《乐理》、《练耳》两门笔试科目采用标准化试卷形式考试,考生须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请自备2B 铅笔、钢笔、橡皮等文具。

  (4)考生考试所需乐器:①钢琴由学院提供;②考试规定必须统一使用考场提供乐器的,考生不得使用自备乐器;③其余乐器由考生自备。详情参阅下文中各专业考试规定。

  (5)在考试中,评委有权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所有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的考生必须全部背谱演唱、演奏;考生进入面试考场,不得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初、复试考试曲目以网上报名时填报内容为准,不得更改,凡在考场内认定曲目不符合本简章公布考试要求的,该科目按零分计算。

  (8)考生必须按照我院专业校考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迟到十五分钟后,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补考,其中视唱练耳的听音笔试考试开始后,迟到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听音笔试考试中途不得离场;无法准时参加考试的,我院不做时间协调。

  (9)凡使用 CD 光盘伴奏的考试项目(包含演唱、演奏、舞蹈),光盘中一律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如遇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一)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三位一体招生方式除外)、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1.高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在国家招生政策指导下,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三位一体招生方式除外)、舞蹈学(师范)五个本科专业,我院均自行划定高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舞蹈编导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方式:

  报考我院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理论)、舞蹈学(师范)专业(招考方向),取得我院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成绩 =(专业校考成绩÷100)╳ 70 +(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 30

  综合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招考方向)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学(师范)专业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作品表演》、《专业技巧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方可填报我院志愿;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志愿填报的规定报考浙江音乐学院,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2.我院各招生专业(招考方向)文理兼招,文化课不设单科分数线,不设选考科目要求。

  3. 考生可于 2018 年 4 月 15 日后登陆 浙 江 音 乐 学 院 招 生 网 站,凭考生身份证号、校考准考证号查询专业校考成绩,自助打印专业校考成绩单。

  关注并进入“四川音乐学院校考”微信公众号后,点击下方菜单“校考报名”即可进入报名系统。如对报名流程不清楚,请参阅信息公告中的“报名须知”、“报名系统操作手册”、“报名系统头像照片规格要求”。

  考生在报名交费过程中,请核对交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四川音乐学院)、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信息是否正确。交费成功后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考点报名时间截止时仍未交费的报考信息无效。

  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微信报名并交费成功后,请在考点开考前一天上午8: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PDF格式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考生在报名时,输入的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其中生源地(高考所在地)、证件号码、考生姓名、考生手机为关键信息星空体育,确认后不可修改,信息如考生号(高考报名号)、高考科类、毕业高中、家长手机、联系地址、考生照片、艺考《准考证》图片、艺考合格证图片等信息考生可稍后补充完善。

  因生源地(高考所在地)、证件号码、考生姓名、考生号(高考报名号)等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无法报送合格专业成绩,从而导致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专业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得省级专业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

  音乐学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200分[侧重声乐,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演奏10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或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钢琴演奏200分(侧重钢琴,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③声乐演唱10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

  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四川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

  本科层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和专科层次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影视动画、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设计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我院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

  按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要求,我院校外考点中河南考点、山西考点不接受非本省考生报考,云南考点、湖南考点、甘肃考点、浙江考点、山东考点可接受非本省考生报考。

  艺术史论、音乐学(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音乐舞蹈、流行音乐制作、爵士器乐)、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现代流行舞)、舞蹈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招考方向只在四川音乐学院(锦江校区)考点组织招生专业考试。

  河北、湖南两省招生文件明确规定,不接受考生报考我院音乐表演(音乐舞蹈)专业的招生考试和录取,故2018年我院该专业不面向河北省、湖南省招生。

  四川音乐学院(锦江校区)考点各专业考试日期标注为开考时间,各专业考试结束时间待网上报名结束后才能确定。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的专业涉及各省统考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考生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应先报名参加统考。因未参加省统考或省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有关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高考报名地省级高招办。

  报考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录音艺术专业的陕西省籍考生,必须参加陕西省2018年艺术类招生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成绩达到省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院校考(校考考试曲目不得与联考考试曲目重复),报考联考考试科目以外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

  考生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两个及以上专业。(因音乐表演专业中有多个专业方向,如兼报的音乐表演专业方向成绩均合格,按分数高的专业方向为有效分数。)

  近两年内获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以上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报名手续,须准备初试要求的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考点须知: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12时—2018年2月28日12时 【注】西安音乐学院2018年招生考试只在本院设立专业考点。 外省考生:现场确认3月10日—11日9:00—16:00,初试日期3月12-13日 陕西省非联考专业考生:现场确认3月10日—11日9:00—16:00,初试日期3月12-13日 陕西省联考专业合格考生,现场确3月12日9:00—16:00 复试时间:3月15-18日 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在专业考试前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只限本人)。 (2)现场确认时,须交验居民身份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或省统考合格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由工作人员核对。 (3)考生经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填、漏填、提供虚假信息和进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含流行歌曲)的作品四首。初、复试各报两首,由评委现场抽取一首演唱。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演奏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复试内容:演奏奏鸣曲或乐曲一首。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4、舞蹈表演须准备一分钟的自选舞,自备音乐(U盘mp3格式单曲);朗诵表演须准备一分钟的自选作品(背诵)。

  1、声乐演唱: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盘乐器演奏: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速度、较好控制力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练习曲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②乐曲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

  3、乐器演奏: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音乐感。

  5、舞蹈:具有基本的形体表现能力,动作基本流畅、风格基本准确,有初步的音乐感受力和律动节奏;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演唱45%,键盘乐器演奏或乐器演奏45%,舞蹈、朗诵、第二乐器演奏(任选其中两项)10%。

  录取方式: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院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艺术史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综合分。

  2018年4月10日之后我院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高、中等教育在校生;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人员。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须按照本省要求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省统考或联考未涉及专业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我院。有关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高考报名地省级高招办。

  (2)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提交相关档案材料,领取准考证。

  (2)本人二代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如身份证遗失,需带本人户口页原件报名确认并提交复印件;

  (3)考生须在户口所在省(市)高招办办理艺术类高考报名手续,持艺术类高考报考证及省级统考合格证明材料报名确认,并提交报考证及省级统考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点须知:网上报名时间:2018 年 2 月 22 日 8 时— 25 日 17 时。 现场确认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南院(地址:河东区十四经路与八纬路交口)。 现场确认时间:2018 年 2 月 26 日 — 27 日。 考试时间:2018 年 2 月 28 日 — 3 月 8 日。 ⑴初试: 音乐学系、作曲系:2 月 28 日;3 月 1 日下午 4:00 网上查询进入复试结果; 其他系:2 月 28 日 — 3 月 3 日;3 月 5 日下午 4:00 网上查询进入复试结果。 ⑵复试: 音乐学系、作曲系:3 月 2 日 — 3 日; 其他系:3 月 6 日 — 8 日。 ⑶ 2018 年 3 月 16 日 网上公布参加文化课考试名单。 ⑷艺术管理系只进行专业一试,参加文化课考试名单统一在3月16日网上公布。

  经政审体检合格,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理论、音乐教育、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和音乐批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750 分满分)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获得我校《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的专业合格考生,须确认已按照本省要求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以免影响录取。

  被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十五天不报到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

  1.本院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网上公布参加文化课考试学生名单。3 月 26 日开始寄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统一挂号信邮寄)。

  2.考生专业合格后,须按照当地高招部门的要求,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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